機車停車證辦理規則

機車停車證辦理規則109年7月15日開始實施

建昌路機車停車棚即日起開放給社會教育推廣處學員使用,以下為申請辦法:
一、每張晶片卡押金100元,於辦理時繳交,晶片卡繳回則退還押金。
二、每年分為上、下二學期、停車費各為100元,,使用期間如下:

  • 上學期:8月1日至1月31日
  • 下學期:2月日至7月31日

四、課程結束後,有報下期課程者可以申請展延,如未展延且晶片卡未繳回將自動失效,無法進出停車場。